医疗器械将试行通用“身份证”
发布日期:2019-09-06
阅读量:2445

近日,国家药监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《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试点工作方案》。两部门将选定部分重点医疗器械品种、部分省份作为试点,探索加强对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监管,初步建立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,实现唯一标识在生产、经营、流通和使用中的示范应用,探索形成从源头生产到最终临床使用全链条联动,为后期全面推行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制度,提升医疗器械监管效能和卫生健康管理效率奠定基础。根据《方案》,两部门将以心脏、颅脑植入物、假体类等高风险植(介)入类医疗器械为重点品种,同时覆盖不同种类的典型产品,遴选部分境内外医疗器械注册人、经营企业、流通企业、使用单位、学会协会以及发码机构,及部分省级卫生健康管理部门、省级药品监管部门联合开展试点。

医疗器械唯一标识(UDI)被称为医疗器械产品的“身份证”。作为国际通行做法,欧美等国家和地区均在积极推进UDI系统。


专栏:政策法规
作者: 烟台市生物医药协会
上一页:国家药监局又取消16项证明事项
下一页:人用疫苗总论国家药品标准将修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