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烟台市发布《涉企审批领域流程再造工作实施意见》,对企业准入、准营准办、政策服务、融资信贷、人力资源、缴费纳税、贸易通关、水电气暖报装、科技创新、打假维权等十三个方面做出重大改革。
一、企业准入方面:(一)企业开办“一窗受理、一网通办、并行办理”。同步发放营业执照和企业印章,提供企业开办一站式服务。(二)企业开办“无纸化”办理。(三)企业开办“1日办结”。(四)企业开办“零成本”。(五)企业开办“全程代办”。集中审批服务场所配备企业开办“代办专员”,免费为有需要的企业提供企业开办“全程代办”服务。
二、准营准办方面:(一)推进“证照分离”改革。2020年6月底前,总结自贸区试点的经验。2020年底前,制定工作方案,将“证照分离”改革全覆盖工作在全市推开。(二)探索“一证准营”制度。2020年9月底前,在中国(山东)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合片区对民办教育培训、人力资源、货运、书店、电影院、游泳馆、驾校等开办频率高的行业,实行“一证准营”制度,对许可审批事项试点发放“行业综合许可证”。
三、政策服务方面:(一)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机制。(二)加强行政机关文件解读工作。(三)结合“进解促”送政策上门。
四、融资信贷方面:(一)打造企业融资贷款“直通车”。(二)更好地实施“金桥”计划。对“金桥”计划扶持企业名单进行动态调整,发挥金融政策工具对符合条件的规模以上企业、高新技术企业的融资支持作用。(三)开展民营小微企业“首贷培植”行动。(四)推广“银税互动”新模式。2020年底前,实现“银税互动”新增贷款户数达到1000户以上。(五)推动银行机构开通“秒贷”业务。2020年底前,实现开通“秒贷”业务的银行机构达到20家以上。
五、人力资源方面:(一)强化人力资源保障。2020年6月底前,实现企业劳动用工数据共享、用工备案免办;实行“企业裁减人员方案”备案电话、邮件预约,研发网络审批模式,实现全程网办。(二)强化产教融合、工学结合。(三)社保医保“一窗征缴”。2020年底前,进一步简化社保、医保联合征缴工作流程,推进参保人员信息共享,方便企业办理缴费。
六、缴费纳税方面:(一)涉企收费项目清单化管理。(二)构建纳税服务体系。2020年6月底前,建立纳税人自主遵从、优质便捷的纳税服务体系。(三)打造“智慧税务”生态圈。2020年3月底前,在全市范围内推出24小时退税(费)、远程视频咨询服务、税邮共建征纳物流平台等服务产品,推动非接触式服务量达到总业务量80%以上,整体办税效率再提升30%。(四)提高“一次办好”覆盖面。2020年6月底前,实现办税事项“一次办好”比例不低于90%。(五)优化税收营商环境。
七、贸易通关方面:(一)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度。 (二)建立船舶联合登临检查制度。(三)推行“两步申报”通关模式。(四)口岸物流业务无纸化办理。(五)边检行政许可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。
八、水电气暖报装方面六项
九、科技创新方面:(一)创新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方式。(二)优化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流程。2020年3月底前,推行全省一体化的“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”网上办理,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办理时限压缩至15个工作日内。(三)改革重大科技项目立项和组织实施方式。实施周期三年以下的项目以承担单位自我管理为主,原则上不开展过程检查,合并财务验收和技术验收,扩大项目承担单位预算调剂权限。
十、打假维权方面:(一)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。实施推进知识产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“春笋行动”计划。(二)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满意度。加强诚信体系建设,2020年底前,将行政处罚、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检查结果等涉企信息,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归集并依法公示。(三)扩大非诉纠纷解决机构覆盖面。四)提高知识产权运用效益。
十一、企业注销方面:(一)企业注销“一网通办”。(二)积极引导企业“简易注销”。(三)企业注销“无纸清税”。
十二、税务注销方面:(一)扩大税务注销即办范围。(二)放宽简易注销条件。2020年6月底前,放宽税务简易注销申请条件,即对首次申请简易注销未通过的,可以再次申请简易注销。(三)压减注销办理时限。2020年3月底前,实现一般纳税人注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。
十三、企业破产方面:(一)依法及时启动破产程序。确保企业“应破则破”。(二)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审理。(三)提高破产审判的质量和效率。 (四)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。2020年3月底前,组建专业的破产审判团队,强化实践积累和业务培训,实现破产审判能力和审理效率全面提升。